日本团体ADS签证所需资料
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领区: 北京、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海南、福建、广西
上海领区: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
重庆领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
沈阳领区:黑龙江、吉林、辽宁(除大连外)
大连领区:大连
广州领区:广东
香港领区:香港、澳门
青岛领区:山东
领区注意事项:
日本使馆对于领区的要求比较特殊,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外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日本使馆原则上只能接收北京领区的申请人。如果护照签发地为非北京领区的申请人,在北京所属领区工作并可以提供北京领区所属城市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日本使馆对暂住证办理的日期没有要求,刚办的也可以但过期无效)也可以在北京申请。但持暂住证申请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整团的1/2
2、参团者一方是北京领区另一方是非北京领区的,如果二人是亲属关系也可以统一在北京申请签证,其中的非北京领区的申请人为外领名额,但无需提供暂住证。亲属关系限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单独成团的团组; 同一单位的员工或由同一单位邀请的单独成团的团组,可允许有1/2的外领区名额(可以不提供暂住证),但必须由邀请单位统一出具说明,并且在送签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使馆。经使馆确认后,方可送签。
受理时间
日本团队旅游签证受理时间为6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1:30
团组人数要求
参团人数: 5人至40人
签证注意事项
销签:1、回国后14日内销签
2、护照+归国保证书+登机牌
3、出发前取消的客人,护照必须在出发前拿到使馆销签
面试:使馆保留面试权利
贴示
请确认护照最后页署名栏中是否有护照持有人的签名。如护照签名与申请表签名不符,或其签名是由旅行社代签者,将不予发给签证
日本签证所需资料――在职人员
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4. 护照必须有三页以上空白签证页 |
照片 |
1. 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2.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
身份证 |
1. 如果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2. 如果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将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2份 |
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每人1份) 如果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
财产: |
1.本人名下金额3万元以上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不可手写,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需冻结到团队回国之后2个月,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2.本人名下金额3万元以上的存单或存折复印件 3.本人名下购车发票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本人名下房产证整本复印件(包括房屋结构图) 5.如提供配偶财产,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注:请尽可能多的提供财产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视其它材料情况可以申请减免) |
1. 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 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
个人申请表 |
我社提供 |
中文在职证明(视其它材料情况可以申请减免) |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2.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姓名、护照号、职务、收入、旅行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遵守当地法律,将按期回国,且回国后仍在本公司工作;公司名称、地址、传真、联系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 |
担保金 |
每人五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金(使馆视资料情况决定) |
提示 |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 |